一、《就业协议书》简介
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简称《就业协议书》,一式三份,是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的主要依据,凭已签订的《就业协议书》办理《报到证》,凭《报到证》办理户口转出、转入手续和毕业生个人档案转递手续。
二、《就业协议书》签订流程
(一)按《就业协议书》要求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;
(二)毕业生所在院(系)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;
(三)用人单位同意录用签订盖章;
(四)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;
(五)其中一份协议书交至所在院系,一份留给企业,一份员工自已留存。
三、就业协议书更换及遗失补办流程
(一)与用人单位解约并更换三方协议流程
1.联系用人单位申请解约,由单位出具解约证明,并退回单位保存的一份三方协议;
2.在就业指导处官方网站上下载《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》,填写后由所在院系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;
3.携带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、已签订的《就业协议书》(一式三份)、《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》到西配楼206就业指导处服务大厅办理,信息经审核无误后进行更换。
(二)三方协议遗失补办流程
1.毕业生登陆校就业指导处官方网站并下载《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》,由所在院系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;
2.携带申请表到西配楼206就业指导处服务大厅办理补办手续,信息在我处网站公示一个月;
3.自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后,经公示无异议,毕业生可凭补办申请表来领取自己新的三方协议。